admin 发表于 9-26 11:22

杨东:可以开展广泛跨境合作,共同采取措施进行监管

杨东:可以开展广泛跨境合作,共同采取措施进行监管

据中国证券报消息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指出,对当前的ICO项目绕道境外的现象,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以规制,防止敏感数据流失,防范跨境犯罪风险,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、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。日本、美国已将虚拟货币交易和ICO纳入法律监管体系内,我国可以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广泛跨境合作,共同采取措施对ICO进行监管,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利益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杨东:可以开展广泛跨境合作,共同采取措施进行监管

博一网
www.bo-yi.com
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
订阅号:jc68com
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
服务号:jc68-1
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
移动端二维码
腾讯微博
腾讯微博
新浪微博
新浪微博